【摘要】在法治脆弱的情况下,被监管对象的行为是由什么驱动的?本文通过考察中国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来回答这个问题。通过对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香港制造企业的调查和访谈,我们获得了研究所需数据。根据数据,我们发现,企业按照环境法律法规采取基础的和积极主动的环境措施与其说是出于合法性考虑,不如说是受它们对监管者的行为和姿态的认知所驱动。采取基础环境措施是为了避免潜在的处罚,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环境措施是为了避免执法人员对企业提出无理要求。被监管企业越容易理解实际执行的法规,它们就越可能采取基础和积极的环境措施。这些发现说明,脆弱法治下的守法机制与拥有健全法治的西方国家的相关机制是不同的。
【关键词】
《建筑知识》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30
《中外医疗》 2015-07-06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7-07
《中外医疗》 20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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